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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雨


把雨關掉之後,很快就放晴了



那是一場狂風暴雨。
背起行囊,走在鋪陳紅磚走道的街上,招牌被吹的嗄嗄作響,
卻空無一人。


印象沒記錯的話──
我在剛才的三分四十二秒的時間裡,跟前女友提了分手。
而如果不是她一句話都不說,我甚至感覺不出她的難過。


一段感情的結束,原本不應該多說些什麼。
可我真的有種錯覺。
離開她以後,這座城市只剩下一個人了。
所以幾乎是在掛斷電話的同時,我開始想念。


距離流浪,只剩下一根菸的時間。


大雨絲毫沒有減弱的跡象。
也許是太過淋漓盡致,反而讓人有種鬆了口氣的感覺。
是個很適合分手的天氣不是?


如果以村上春樹的口吻來形容的話,或許應該這麼說:「大概喔
,這大概真的是一個分手的好日子噢!」
事實上,卻沒有任何一個日子適合分手。
畢竟離開她之後,心裡只是寫滿了寂寞二字。


雖然難過,可我卻不並想挽回。
似乎沒有必要為了一個不在乎自己的人,去作任何程度上的解釋。
仔細一想,我跟她也曾經有一段甜蜜的日子,只是太過短暫。
短暫到一切好像都留在最美,最可有可無的時間了。


所以忘了她,只需要一根菸的時間。
沒有什麼可惜的,我始終知道,這世界上還有其他更好的女孩。
只要這場雨停了的話。





第二天。
雨始終不停。
發現自己被困在這座城市。
菸已經抽了整整一包。


失戀徹底頹廢了一季有餘的長髮。
鬍渣爬滿了臉頰,像極了街頭的流浪漢。


我流浪著,沒有方向。





第三天。
思念洄瀾開始狂洩不止。
這雨未免下得太過漫長,我從來不曾經歷過如此難纏的悲傷。
當心裡還存在著對方的時候,逼自己離開,其實是傷害自己最好的方式。
傷人不一定就會比較好過。

我在掉淚,只是沒人看見,因為我的眼淚滲在雨水裡。
原本以為不會掉淚的,可儘管倔強,即使堅強。
在她徹底消失訊息的36小時過後,情緒徹底輕易的崩潰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

第四天。

我終於在寂寞的城市裡遇見了一個女孩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那是個霓虹閃爍的夜晚,是她的動作在一瞬間打動了我。
快!很快──
抽象一點來說,甚至無法讓人具體發現她的存在。


記憶裡的她身穿粉紅色的T恤,米色亞麻布的長褲,年輕而充滿活力。
活像是一隻頑皮豹般游走在這座都城裡,在黑暗中像太陽一般發光。
由於太過刺眼,使我回過神來的時候,竟發現忘了前女友的名字。


沉默,我始終沒來的及跟她搭得上話。





第五天。
雨漸漸停歇,暴風卻依然侵襲。
路上出現了緩慢步履的行人,世界似乎恢復了一定程度的運轉。

在這短暫的時間裡,我不斷地努力想起前女友的回憶。
想起,然後一次又再一次的忘卻。
終於終於,我發現她什麼都沒有留下,不曾留下。
就像是分開以後,彼此轉身離開。
記憶的痕跡完全模糊,不具任何意義。


倒是粉紅色的女孩出現的頻率,漸漸頻繁。
越來越靠近似的,而且流著長髮,大雨也無法弄亂她的捲度。
她的眼裡無時不刻流露出讓人覺得憐憫的眼神,是少數那種很有
氣質的女孩。
但也許是太過不起眼,或者自卑,我始終沒跟她搭得上話。


待在角落裡,只是偶爾不經意的看向她。
耳邊聽見旁人談論她的言語。
艾摩在這條街上,似乎存在已久,每個人對她都抱持著親切的態度。
粉紅女孩抽菸,而且刺青,聽說她極擅長繪畫圖騰。
我發現她經常沉默的走去,不發一語,舉止間卻流露出讓人感到輕
鬆的自在。
這個人的身上一定充滿許多秘密吧,我想。
可是再怎麼神秘,她都有個令人一聽就忘不了的名字:「艾摩。」


發現已經遺忘前女友名字的時候,我在等待雨停。
只是想在這顛沛的處境裡,想看清楚自己的一輩子,究竟是怎樣的
一輩子。





第六天。
安靜,這場雨終於有種罷休的感覺。
只可惜,這座城市已被摧枯拉朽弄得不適合居住。
我想離開,卻不知道該往哪走。


「如果我跟你搭訕,你會理我嗎?」這是艾摩跟我說得第一句話,而且
手裡拎著一瓶烈酒。
坐在離她不到三十公分的距離裡,我張大嘴巴一付蠢樣!
搖頭,我笑著搖頭。
努力挺起疲憊的身軀,一路往回家的方向走去。


見鬼了不是?我現在這付德性,還是快快回家吧。





第七天。
陽光溫暖的讓人感到幸福,我發現心裡的遺憾已經成為過去。
上帝創造世界才花了一個星期,忘了一個人又有何難?


刮了鬍子扎起馬尾,洗完澡以後,我穿起最體面的衣服走出門外。
不過仍覺得不夠。
於是我逛了逢甲、一中街、中華路甚至是東海,從早上走到晚上,
雖然渾然未覺目地在哪裡,可累了就坐下,休息完以後就爬起身來
繼續往前走也沒有什麼不好。


回過神來時,手已經拎了不少服飾,也染了生平第一次的頭髮。
甚至還帶上了墨鏡。
看向鏡子裡的日子,我不斷不斷問著自己:「有這麼糟糕嗎?」
答案跟問題一樣,是個疑問句。
不過我想,自己不會是個不被需要的存在吧。
因為不被需要的人,一開始就不會存在。


嘴角泛出笑意,我走至斑駁老舊的球場,跟著陌生男孩們嘻笑怒罵打混
似的和在一塊,甚至還幹了場群架、臉上掛了彩。
卻還是覺得開心不過。
彷彿跳著、跑著,才能奔騰放肆的壓抑。


儘管如今已不再年輕。





第八天。
也許是腦袋壞掉,我再度回到了那條街上。
試圖尋找那個名叫艾摩的女孩。
找到了麼?根本沒找。


她早已經好整以暇的微笑等待。
我看著艾摩,不知道該說些什麼。
而如果可能的話,我希望能夠多接近她一點,即使只是一公分也好。
待在她的身邊,就已經夠了。
我需要的,只是陪伴。


我們就這樣沉默的彼肩而坐,甚至一句話也不說。
偶爾是她拎著酒瓶喝著,或者抽著菸都很自在。
而我?偶爾我會拿起圖紙,試圖重燃起類似夢想的熱情。


一直記得,曾經。
我是個畫圖無匹強悍的男孩。
只是我太笨,腦袋如月台般裝載了太多負擔,連敏銳的錯覺都遺忘了。
這時,已經完全不會想起前任女友了。


她究竟是什麼模樣呢?竟一絲一毫都記不清了。
我發現自己絕情的可笑,心裡只感到悲哀。
這個同時,一個想法卻瞬間跳入的震撼了我,十足完全地──
眼前心底只有這個名叫艾摩的女孩。


臉上還帶著傷口的我,不敢告訴艾摩。
因為她就像是一只發光的玻璃,彷彿越亮,越光,就越容易碎裂。
若非不得已,我絕不願意輕易觸碰。





第九天。
我終於跟艾摩搭話。


「可以陪我去吃頓飯嗎?」我說,雖然有點結巴,但音調確實無誤。
「現在?」她轉身看我,表情疑惑:「哪裡?」
「隨便吃些什麼都好,我不想一個人吃飯。」這大概就叫做孩子般
的任性吧。
若是一般人,或者換做任何一個陌生人,完全有可能拒絕我的。

可幸運的是,我遇上的似乎不是個普通的傢伙。
艾摩點了點頭便起身:「那就走吧。」


默默跟在她的身後,偶爾會搭上幾句。
因此艾摩老是罵我很笨!
事實上就是笨手笨腳,我甚至連話都沒能好好表達出來。
是了,多少人有這種經驗能跟陌生的漂亮女孩,走在一塊呢?
我感謝自己的幸運。


直至彼此坐定燒烤店的位置。
我卻發現自己有一種陌生的不自在,彷彿走進了異次元的迷宮一般。
完全失去反應。


看了看四週,是極為精緻原木色的牆壁,沒有音樂,身旁卻也沒有
多餘的聲音。
而我跟艾摩就對坐在一盞烤爐的燈下,格調、氣氛都絲毫不差。
身穿制服的店員也都相當親切,簡直好得不能挑惕。

「笨蛋,難道你以前沒來過嗎?」坐在野宴的艾摩,似乎浮現出一
股強大的自信。
「呃──是沒來過。」表情大概很蠢吧,我想。
艾摩沒有答話,光是微笑著,她的笑很真,不帶一絲雜質。


正好是我最喜歡的模樣。
喜歡?
這個名詞第一次閃過心間,我詫異它怎麼來得如此迅即。
總之,就是不想找個代替的人。


畢竟沒有誰可以真正替代誰。
所以即使遺忘,前女友的過去始終存在。
在這座城市的某個角落裡,呼吸著,有著自己的從頭來過的生活。
她就像是一場短暫的美夢,當我醒來時,它已早已消逝無蹤。


回過神來,艾摩已經逕自熟門熟路地打點好一切。
點好了餐,甚至還點了啤酒。

「發什麼呆啊,笨耶,乾杯乾杯!」艾摩微笑著取杯跟我輕輕敲了一下。
表情自然,動作也是自在不過。
倒是酒量差到不行。


想到這裡我笑。
因為眼前這個女孩。
因為除了名字之外,我對她幾乎一無所知。
學歷啊,背景啊、工作啊、興趣甚或有沒有男朋友之類的,全然無從
了解。


我所能確認的,只有眼前的艾摩。
年紀大概23左右,她的身高不到160吧,體重則大概不超過45。
長髮微捲,依舊是那身粉紅色打扮,米色亞麻布的長褲,無論穿著或
者打扮,都屬於流行尖端那一類的絕華人物。


稍微熟稔了以後,我發現其實她好像不如想像中這般難以相處。
只是單純不愛說話罷了。
所以就算不說話的時候,彼此也不必刻意尋找話題。
感覺很自然。


突然間,她的眼睛轉了轉,這才問了我一句:「你是不是失戀啊?」
我目瞪口呆,沒有答話。
「不回答就算了,因為我也不喜歡聽你說那個。」


艾摩說起話來,口吻簡直就像是多年不見的好友一般。
不過她似乎就是有這樣的本事,不讓人感到一絲反感。


「對了,還記得我上次問你的麼?你還沒有回答我。」
「什麼?」我想我在裝傻。
「我說,如果我跟你搭訕的話,你會理我嗎?」她張大眼睛問我。


呃,我並不能算是個帥哥。
所以記得上次的反應是,搖頭吧?這次也不例外。
「果然,還是美女比較有用啊。」就像是得到答案一般,艾摩自顧
自點頭。

「不是,妳很可愛啊。」我老實的承認。
「哪‧裡‧可‧愛?」她刻意將字加重語氣分開來講。
「全部啊。」我想如果喜歡一個人,大概就是這種感覺吧。
雖然明明知道對方會有缺點,可能脾氣不好或者相當任性什麼的,
卻還是不由自主地因為相信她與眾不同。


「敷衍。」丟下兩個字。
艾摩將所有的食物扔進我的碗裡,並且命令道:「吃完。」
我默默吃著,卻食之無味。


然而就在她衝動的想點下一堆食物之前,以免自己撐死的情況下,
所以我不得不以最自然的姿態,若無其事的講出一句話:「我想我
喜歡妳。」


可是艾摩卻沒有一絲吃驚的表情,反倒是第一時間就馬上反問:「
為什麼,我又不是美女?」
「我覺得妳是不就可以了?」我努力吃著碗裡的肉。

「你在開玩笑嗎?」偏著頭想了想,艾摩看著我:「很難想像你會
喜歡我。」
「為什麼?我很肯定現在的想法。」


「不知道。」艾摩欲言又止,一會終究還是開口:「確定?你不會
後悔?」
雖然會不會後不後悔我不清楚,可是如果凡事都要先知道後果的話
,那麼愛情還有什麼意義?
「不會。」我說。
「可是你不會覺得很危險嗎?說不定我只是漂亮而已,我沒有很好
喔,不但脾氣不好,動作也很粗魯,簡直跟小男生沒有兩樣。」


「這些我都不知道。」一口氣咕嚕咕嚕喝下啤酒以後,我說:「可
是現在我喜歡妳。」
「那以後難過了怎麼辦?你不就又要很傷心了,我前幾天看到你在
家門外淋雨耶。」艾摩露出一付無可奈何的表情。


「那妳把雨關掉不就好了?」說出口後,我笑。
這是失戀以後,第一次露出笑容。
「可是我沒有你想像中的這麼好啊。」
「閉嘴。」我說。


過了一會,艾摩怯怯地問:「我們在一起會很開心嗎?」
「會吧,我想。」
深深吸了一口氣,艾摩像是決定了什麼:「那麼,我們慢慢來吧。」
「好。」我點頭。


--


沒錯,我就這樣認識了現在的女朋友艾摩。
她雖然很安靜,她雖然不愛看書,她雖然熱愛刺青而且喜歡抽菸喝酒,
但我還是很喜歡她。


親愛的,我想說。
儘管我們的相遇不可思議,難免會讓人感到擔心,甚至害怕。
我卻還是想說:謝謝妳,在我最孤單無助的時候,默默陪伴我走過風雨
飄遙的日子。


我說過,我可以什麼都不要,什麼都不在乎。
但是我要妳愛我。
因為在我眼中,妳是唯一的一個。


~ END 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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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花仲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